皂幕时评|制度须植根现实才有生命力

06.08.2014  11:06
农村集体资产平台交易作为一项制度,经过高明三年多来的实践检验,累计391宗平台交易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幅度为20.69%的增值,同时也融洽了农村干群关系,表明其是一项有益的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公正交易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于集体资产增值、村民增收,它是一个经济问题;于农村防腐关口前移、维护农村稳定,它又是一个政治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平台交易作为一项制度,经过高明三年多来的实践检验,累计391宗平台交易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幅度为20.69%的增值,同时也融洽了农村干群关系,表明其是一项有益的制度,故能得到村民拥护,并逐步成为平台交易的推动力量。

然而,如果一项制度施行的外部条件、现实环境已经改变,而制度不能随之变动而改进,那么就会有违制定制度的初衷,甚至起到反效果。国学大师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以戍兵制度在战国、秦朝、西汉的变与不变,而所产生的不同结果,来说明制度须适应现实环境的重要性。

钱穆先生称,从战国起,出现了一种边郡戍兵制度,人人都要戍边3天,一切费用需要戍兵自己承担。在制度初始的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规模小,方圆百里便算大国了,从中央到边疆戍守只要半天路程,加上戍边3天,前后不过五天就回来了,在当时不是一件苦差事,随身带着五天干粮便足够。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仍叫老百姓戍边三天,但当时秦国疆土已扩大,从中央到边疆单是路途往返就要半年以上,衣装粮草要自己带不说,也意味着这半年不能农业劳作,没有粮食收获。钱穆认为,历史上的陈胜、吴广起义便是由此而起。到了西汉,吸取秦亡的教训,虽然人人仍要戍边三天,但却采取了变通的方法:可去也可不去,不去的要按三天出三百钱,已获得免戍,政府再拿这笔免戍费,另雇一人愿去的。

农村集体资产平台交易制度与历史上的戍兵制度虽有不同,但从制度必须视外部条件、现实环境变动而变化的角度,二者是有精神共通点的,故能产生警示与借鉴。

举例来说,正是由于平台交易对农村集体资产增值有效,高明才要去做大平台交易的量,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持续增值。但目前已有现实表明,同样是平台交易,采用明标交易往往可获得资产增值,而采用暗标形式,则有十多宗案例底价与成交价持平。在这一现实环境下,监管者在继续推动平台交易量增长的同时,是否也应关注并分析明标交易与暗标交易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再者,高明提出将制定标准,对达到交易标准而不进入平台交易的要展开调查。而对现在已出现苗头的资产交易化整为零,并有可能以此逃避平台交易的迹象,监管者能否同时制定监管方法,而使得纪委调查这根“大棒”能起到预期的震慑作用?

实践已表明,农村集体资产平台交易的出现,相当程度上压缩了部分村组干部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公肥私的空间,实质上是一种农村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而利益动态调整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利益各方的动态博弈。而农村集体资产平台交易制度作为利益调整的手段,必须随博弈环境的变化而变动,才能延续其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