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散布网络谣言等于在“玩火”

18.04.2018  12:07

  ■ 王锦南

  “有外省拐带小孩的团伙出现了”“用迷魂药趁机抱走小朋友”……近日,五华一名年轻女子将一些道听途说的信息编成微信发布,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经五华警方查证,此为不实消息。目前,该女子已经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上述谣言一出,许多不明真相的市民纷纷转发,尽管相关部门核查后认定“这是不实消息”,但毫无疑问的是,这则谣言的广泛传播已经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不但让市民恐慌,也降低了市民的安全感。

  其实,这些年各类谣言此起彼伏,有些谣言甚至每年都“上演”。为何各类谣言总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沉渣泛起呢?笔者以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此前鲜见有谣言发布者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有外省拐带小孩的团伙出现了”之类谣言的发布者,不管是基于何种目的,都给社会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相关法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据了解,此次事件中的散布谣言者已到派出所自首,也已经被警方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由此可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散布网络谣言等于在“玩火”。相关部门在加强对网络信息监管的同时,有必要对网络谣言发布者从严予以处罚,让其付出相应代价,避免别有用心者“以为不用承担什么责任”而恶意造谣传谣,才能让民众不再“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