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东莞村民可通过APP检查“钱袋子”

23.11.2016  22:37

昨日,全市农村综合改革 新闻 发布会举行(记者 郑琳东 摄)

制图/乔雨

东莞时间网讯  无论是刮风下雨,或是深更半夜,只要拿起智能手机或打开电脑,进入APP系统,便可查看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明年开始,全市村民可行使这种“五星级”监督权。我市昨日举行农村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改革成果和未来计划。其中,东莞农村财务管理(以下简称“东莞村财”)APP是重点介绍项目。

APP服务将针对五种不同群体

“东莞村财”APP是对东莞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三资”监管平台的功能综合和提高。据统计,这两个网站至今累计访问量已达600多万人次,每日有近百条交易信息发布。随着移动APP的不断应用,东莞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和数据将得到大量采集,最终形成资产交易业务海量数据库,构建东莞集体资产交易“大数据”,为打造东莞农村集体资产多元化服务“生态圈”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化基础。目前,“东莞村财”APP已完成开发,正在虎门、南城两个试点镇街试运行,计划明年全市推广。

据介绍,“东莞村财”APP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划分为五个不同的功能版本,包括管理人员版本、村民股东版本、竞投人版本、承租人版本和社会公众版本。按用户的社会角色对应处理不同的业务。例如:集体资产管理人员使用APP可即时办公,并可为村民股东推送政策法规、重要公示等,提供第一手消息;村民股东通过APP可监督村级资产,参与村内事务重大事项表决;承租人可以用APP轻松处理自己的合同业务等等。

据了解,我市具有股权证的村民股东,需到村(社区)实名认证通过后,才可使用本版本APP。村民股东通过APP可查询本村资产、本村合同、合同收款、本村通知、村集体新闻等信息,参与重大事项表决,实现了“我村财产我掌控,我村事务我做主”,使广大村民股东具有了真正监督集体资产的武器,民主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将推广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

发布会介绍了下阶段我市农村集体交易计划。我市将在推广APP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

据介绍,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对优化农村产权管理的作用初步显现。完善的信息化机制增强了资产的活跃度。通过完善信息化的渠道与机制,使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的平台,从局限在东莞当地的“有界”交易,跃升至向全国各地开放的“无界”交易,使更多的人参与、了解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的变动、交易、增值、管理,有效增强了农村产权的活跃度。充分的市场化机制推动了资产保值增值。通过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多途径的信息发布渠道,为集体 经济 组织和企业、商户提供了更宽广、更及时、更便捷的双向选择机会,为东莞千亿规模的农村集体资产,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和高效的资源配置市场,发挥了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了资产的保值增值。截至10月底,网上交易已成功项目的溢价率达12.3%,其中桥头邓屋一个商铺出租项目经57次出价,溢价率达到254.2%。健全的阳光化机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可通过电脑、手机等查看、监督网上交易全过程,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集体资产交易更加廉洁高效。

力争明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

市委农办副主任尹国强介绍说,明年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大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提到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时,他说:“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年底基本完成。”

我市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试点城市,我市首先在麻涌、石龙两镇开展确权试点工作,并于2015年11月在全市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有32个镇街成立了确权工作领导协调统筹机构,制定了镇街确权实施方案;有432个村(社区)已形成村级方案上报市确权办审批,完成土地实测面积46万亩。

数说东莞农村综合改革

31.1亿:截至2016年10月底,累计成功交易34657宗,成交额438.2亿元,溢价率为7.6%,为集体带来直接经济收益31.1亿元。

59117亩:2012年至2015年共发放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专项奖励资金1480多万元,奖励规模经营面积59117亩。

2411宗:2015年,全市各村(社区)共 投资 115亿元,参与投资厂房、商铺及其他企业项目2411宗。2015年,部分村集体与企业合作改造“三旧”项目面积81.33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为村集体带来收入52.2亿元。2015年,全市村组集体定期存款、 金融 理财 项目共141.3亿元。

590个:全市593个村(社区)中有590个已经建成“一站式”服务平台。试行“直接办理”“社区代办”等服务模式,广大群众在社区就能办理90多项业务。

8.5%:今年前10个月,村组两级总资产、纯收入,分别比改革前的2012年同期增长20.2%、50.9%。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225元,同比增长8.5%,连续5年高于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至1.64:1,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