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教授、曹新明教授阐述知识产权制度
10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明德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新明教授到法学院分别作题为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与建议”和“著作权法修订的最新进展与前瞻”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杨振洪教授、党委副书记莫逊男主持。
李明德认为应废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删除“录像制品”等保护客体和追续权,考虑把字帖等文字作品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他结合新近案例,分别就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探讨了声音、画面、编码等是否能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等问题,并阐述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现状。曹新明从著作权法修订、知识产权知识架构等视角,评析了知识产权的修订与完善,对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培养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他对学生们提出殷切期望:“研究生同学要合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注重发扬创新精神和发散思维;学习要走出教材,注意将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知识融会贯通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实践出真知,立志把自己培养成新时代的‘四有’新人。”两位学者从不同视角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阐述,加深了在场师生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李明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主要著作有《特别301条款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美国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美国形象权法研究》等,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和《中国版权》等刊物上发表论文约60余篇。
曹新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专职研究员,著有《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试论知识产权冲突协调原则》等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