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明确界定“学生欺凌” 为治理提供基础

29.12.2017  10:56

  ■ 刘剑飞

  为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这份《治理方案》对什么是学生欺凌,给出了清晰明确的界定,必将有效推动学生欺凌的治理。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学生天性好动,淘气顽皮。学生之间打打闹闹、嬉戏追逐属于正常现象,甚至同学之间发生点小矛盾、小摩擦也都是正常现象,并非蓄意或欺负、侮辱,也没有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因此,这与欺凌有着本质区别,不能将其与学生欺凌混为一谈。因此防治学生欺凌,首先要对“学生欺凌”概念有着具体和清晰的认识,有着明确的界定,这是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教育工作者基本的素养和常识。

  其次,有了认识和界定还不够,还应该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遏制。这一点,《治理方案》中有着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些举措如何落实,却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预防和治理只是外在约束,加强教育,提升道德素养和法制敬畏才是防治学生欺凌的根本。因此,一方面可以加强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团结友爱,理解包容的相处之道,通过这些化解学习和生活中的小纠纷,小矛盾,减少欺凌的出现。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学生法制素养,使他们意识到欺凌属于违法行为,遭遇或者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应积极劝阻,或者向老师、学校举报反映;也可以建立学生欺凌信息收集中心,发动学生监督举报。通过这些,来防止欺凌行为的发生。

  学生欺凌关系到教学秩序,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对于学生欺凌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持之以恒地治理。通过教育引导和预防治理,贯彻落实《治理方案》,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举措,维护教学秩序,呵护学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