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严查“套牌假牌”

12.08.2015  19:59
在佛山市范围重点打击套牌假牌车,交警今年已查扣88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佛山市交警部门从8月13日至8月22日,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整治套牌假牌车辆。

统一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通过成立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实施“六必查”的工作措施,即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并与相邻市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制定跨市的缉查、布控、堵截套牌假牌车辆联动方案,会同刑侦、治安部门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同时,梳理汇总近年来未处理交通违法数量多等异常记录车辆信息,录入套牌假牌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摸排嫌疑车辆线索,通过摸排分析嫌疑车辆的轨迹、规律、特点,对假牌套牌车辆进行精确打击。

市交警部门表示,套牌假牌车辆不但侵犯合法车主利益,更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和盗抢车辆赖以生存的伪装外衣。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公安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共查扣套牌假牌车88辆。交警部门提醒,车主一旦发现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并不属于自己,可立即持身份证明文件、行驶证原复印件和涉事车辆前后左右4R照片一套,到车辆牌证核发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报案。

必查的6种车辆

号牌缺少或者损坏、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悬挂外省市号牌、遮挡或者污损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法律常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陈辉鹏 梁敏雄 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