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查隐患,严格执法保安全——省安委办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22.01.2015  19:17

重拳出击查隐患,严格执法保安全

——省安委办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2015年1月8日、11日,广州市根据群众举报,迅速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行动,连续在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道紧挨居民楼和街边商铺的人员密集区域,查处了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共查获烟花爆竹33吨。随后,1月13日清远市清新区安监、公安联合执法,捣毁两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下仓库;1月19日茂名市高新区查处了一大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近期接连查处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反映出在烟花爆竹旺季期间,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将大量烟花爆竹藏匿在民居、商铺或邻近民居的仓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必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省安委办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加强2015年春节和全国、省“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迅速部署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1月19日,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近期广州市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5〕6号),立即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采取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等措施,重点紧盯民宅、山林、废旧厂房仓库、商铺和邻近民居仓库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设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网络销售、邮寄快递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二、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 针对我省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省安委办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监和供销社等部门,开展为期40天的春节和全国、省“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督查行动,对各地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相关地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进行暗查或随机突查,推动当地政府完善烟花爆竹打击非法工作机制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整顿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烟花爆竹流向信息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认真查清药物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未按规定渠道流入我省的烟花爆竹,倒查生产厂家、经销单位,纳入诚信缺失管理;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严厉追究发货方和委托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非法违法行为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发挥粤湘赣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平台作用,加强烟花爆竹产地源头安全管控,进一步规范我省烟花爆竹流通秩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为确保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省安委办将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期间在广东电视台、珠江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报公益宣传,提示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增强安全环保意识,遵守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规定;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50,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一步提升“打非”专项行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