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后至10月底是中山“敬老月”并将举办首届老年人艺术节等系列活动

15.09.2014  16:42
  今年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的第二年,10月2日将迎来第二个法定的“老年节”。为进一步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中山拟于国庆后至10月底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举办首届老年人艺术节,欢迎全市老人踊跃参与各项活动。
  南都讯 记者侯玉晓 通讯员 程倩敏 今年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的第二年,10月2日将迎来第二个法定的“老年节”。为进一步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中山拟于国庆后至10月底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举办首届老年人艺术节,欢迎全市老人踊跃参与各项活动。
  将慰问百岁老人、贫困老人
  据悉,今年“敬老月”活动主题是“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敬老文化”。“敬老月”活动期间,市老龄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将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各镇区、各单位将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通过助老助残家政服务、困难老人结对帮扶等,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年人的生活问题。届时,志愿者将走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等,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市民政局介绍,各镇区将发动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组织,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病残老年人。市老龄办将在“敬老月”期间组织对全市的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进行慰问,发放节日慰问金。
  艺术节非户籍老人可参加
  中山计划在10月底11月举办首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艺术节比赛项目分为舞台表演类和才艺展示类两大项,符合年龄要求的户籍和已经办理中山市居住证半年以上的非中山户籍老年人可报名参加。
  市民政局表示,各镇区和成员单位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的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另外,立足社区和依托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开辟面向基层的文化广场、社区活动站等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鼓励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发、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各镇区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国庆节、重阳节、老年节等重要节日,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共度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