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显示:广东村民对人居环境状况较满意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甘韵仪,通讯员吴晓君报道:为改善农村住房状况,2011~2014年广东省财政直接专项投入已达54亿元。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体现。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年在广东农村开展的相关民调,发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村民满意水平较高,特别是生活设施、秩序及治安,但生态环境和清洁卫生是人居环境的“短板”,村民的不满意度均接近或超过三成。但在居环境的住房领域方面,贫富分化现象较为明显,高收入村民评价显好,但低收入村民评价则持续较低。改善农村弱势人群的住房状况,政府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该人群的观感并未得到相应提升,须引起重视。
住房状况:村民评价较好
为改善农村住房环境,近年广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农村的旧屋、危房等进行更新改造。多年追踪民调显示,对于村民住房状况,表示“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村民均维持在33%左右,三人中就有一人,较“不满意”与“不太满意”的人要多。
生态环境:村民不满趋升
对本村生态环境,村民的满意度多年维持在四成左右,但不满意度较2012年上升7个百分点,至35%,达至近年最高水平;不仅如此,村民不满甚至远超城镇居民近15个百分点。村民不满情绪日渐凸显,反映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社会环境:清洁卫生不满仍不低
关乎日常生活安全的社会秩序、治安,村民均给予较好评价。对农村社会秩序,自2012年以来满意度均在35%及以上;对农村社会治安评价更是向好,近五年满意度持续上升近10个百分点,至42%,同时不满意度降至27%,明显低于满意度。
与农村生活设施相关的电话通讯、供水、供电、公路,常年获得村民好评,在近五年调查中,满意度基本接近或超过五成。此外,村民对本村的村容村貌观感亦较好,满意度大多在35%以上。
须注意的是,本村清洁卫生不满意度不低,多年维持在三成左右,仅次于生态环境。
低收入村民对住房状况不满依旧
关注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环境,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点工作。近年财政对该人群住房的扶持力度明显增强,但作为政策最主要的受惠人群,低收入村民不满水平依旧较高。民调显示,自我评价处于低收入水平的村民,对住房状况的不满意度基本在35%左右,满意度则降至两成以下,明显低于不满意度。
截然不同的是,自我评价处于高收入水平的受访村民,对住房状况的评价明显具有优越性,满意度常年稳定在五成以上的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