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晋宁征地冲突案:医院被指拒收受伤村民

18.10.2014  10:43

现场头戴钢盔手持木棍的人员。

  施工人员与村民冲突现场。

  冲突现场满地转头。

  ■ “云南在建项目工地冲突事件致8人死”追踪

  项目审批是否合法合规、征地拆迁手续是否完备、征地补偿是否发放、处置工作是否及时……云南晋宁发生的致8死18伤冲突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围绕事件的疑问也有待进一步澄清。昨日,昆明市、晋宁县有关领导接受了记者采访,就诸多焦点关注问题进行了回应。然而,在征地中种种质疑仍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据新华社

  案情

  村民 多次报警没人理

  警方 出警并报告当地

  据昆明市政府新闻办通报,10月14日,晋宁县晋城镇发生一起当地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方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因矛盾纠纷引发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共造成8人死亡,18人受伤严重后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据介绍,事发当天,公安机关对现场发现的6具尸体进行体表检验,6具尸体为男性,致死原因为3人颅脑损伤并急性失血,另3人分别是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合并烧伤、开放性颅脑损伤;致伤工具主要有钝器、长刃砍器、尖端锐器等。截至10月17日,8具尸体已安放在殡仪馆,并已查明身份。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说,公安机关获取了重要涉案证据,逐渐锁定重点涉案人员,现在案件侦查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事件发生后,富有村一些村民反映:“打过多次‘110’报警,警方也没到位。

  王伟说,晋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第一次收到村民报警是14日10时56分许,随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派出民警到事发现场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同时积极协助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劝解、疏导工作,现场事态一度有所缓和。14时50分许,在极少数人员的挑动下,双方由对峙迅速转化为械斗互殴。案件发生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大批警力赶往事发区域控制事态升级,依法开展工作。

  焦点

  村民 项目未批先建

  官方 已有审批手续

  事件发生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成为焦点。

  一些村民认为,项目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应该严查有关责任人。

  晋宁县县长岳为民介绍,昆明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是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项目,是昆明市14个泛亚商贸中心建设项目之一。

  岳为民说,项目将建设集五金、建材、汽配、摩配四个业态的专业批发市场,预计总投资6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3亿多元。项目于2012年10月正式启动建设,计划工期两年。

  岳为民介绍,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昆明市规委会审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晋宁县规委会审议通过。项目的立项、环保、林业、水保、滇保等各项审批手续已经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建设用地指标已正式获省政府批准,获批总面积为2136.17亩。

  岳为民介绍,经相关部门核实,项目4家投资方均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都有相应业态的项目运作经验和实力,施工单位都有有效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 调查

  村民 未签过补偿协议

  官方 有补偿领款签字

  因为征地补偿问题,当地村民和项目开发商一直存在矛盾。

  有些村民反映,这个项目从征地到建设,他们从来没有正式签过征地补偿协议。最初承诺的12万元一亩的补偿也变成了每个人4.3万元。

  岳为民说,项目规划用地涉及富有、草村、柴河3个村委会,其中富有村涉及1787.3105亩。项目征地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审批,并根据省、市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结合实际,确定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1.5万元,远高于市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晋城镇所辖区域属二类区,征地补偿标准为5.71万元/亩)。

  记者从晋宁县获取的征地协议显示,按照规划,所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双方协商征用富有村委会的土地。

  记者调查,这个项目先后经过三次征地,第一次是2011年12月征地1730.469亩,2012年4月第二次新增55.2615亩,2012年9月第三次扩增1.58亩,三次共征用1787.3105亩。

  晋宁县政府出示了2011年12月镇政府和富有村9个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及2012年4月签订的征地协议(增补),并且都附有青苗补偿协议。记者看到,签字人为晋城镇法人代表和富有村法人代表及各村民小组组长,协议对征地面积、征地款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确定。

  一份2012年2月15日发文的富有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表明,在征得大多数人同意的前提下,征地款将在全村11个组人员中按人均分配,并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在各小组村民领取补偿款的征地人均分配资金兑现表上,记者看到村民的领取签字、金额、身份证号、手印,人均领取4.3万余元。

  按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因公共利益才能征地,而晋宁为了这个项目征用土地。这个协议规定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各项纠纷调处,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然而,有了这个征地协议,但在征地中并不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