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主任张晓明谈怎么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普选决定

04.09.2014  00:09

  中新社香港9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3日晚在香港青年联会第22届会董会就职典礼上发表题为《谈怎么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普选决定》的演讲。

  张晓明说,“我的工作要求我经常换位思考。我尽量设想如果自己是一个在香港长大的同龄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后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我的第一反应很可能是:这是一个值得欢迎的决定。

  张晓明说,单从时间角度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决定就是一个堪称积极的决定。如果不受任何先入为主的言论影响,正本清源地讲,这是一件大好事。

  张晓明表示,不说别的,这个决定进一步敲定了香港2017年可以实行行政长官普选的时间表,它意味着在香港回归祖国刚满20周年的时候,普选这一在港督管治香港的一百多年时间里难以想像的愿景就可望变成现实;意味着在香港基本法里用“最终达至”一词描述的不确定的时间概念,可望定格在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上,也就是在保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的中期还不到的时候,香港市民就可以一人一票选特首。

  张晓明强调,这个方案是在当前的“时空条件下”最合适的方案。它是中央政府在广泛听取香港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审慎提出来的,是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是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案。它不是一个权宜之计,而是一个“精品”。它也是一个“靓女”,顶多是之前“锁在深闺人未识”而已。或许准确的说法是“见好就收”。现在更需要有用共同的智慧成功创造具有香港特色的普选制度的自信。

  如何分析三个核心要素

  张晓明同时指出,自己也听到一些香港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规定得比较“”,或者说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决定。但紧得有道理、合法理。他分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普选决定的三个核心要素。

  对于第一个要素——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按照现行的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而规定。张晓明指,有人说现行的选举委员会没有广泛代表性,是“小圈子”,是保护既得利益集团。这个说法不客观。

  张晓明说,选举委员会就是整个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如果说这1200名委员代表性不够,谁还能在这1200人之外另外提出一份更有份量和影响的1200人名单?包括“泛民”的立法会议员和许多区议员,不也都是现行选举委员会的委员吗?如果动辄扣上既得利益集团代表的骂名,这些议员又是代表哪个利益集团呢?“打开天窗说亮话”,无非是他们认为现在选举委员会中的力量对比于其不利,于是就罔顾事实将选举委员会“污名化”,进而反对把选举委员会转变为普选时的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如此而已。

  对于第二个要素——行政长官普选时,候选人为二至三名的问题,张晓明说,这足以决定普选一定有真正的竞争,一定“有得拣”、“有戏看”。在香港这么小的地区搞普选,没有必要搞太多候选人,导致不必要的选举程序繁复和选举成本高昂等问题。

  对于第三个要素——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取得提名委员会委员过半数支持的问题,张晓明说,一些人感觉规定比较紧的主要是指的这一条,认为这个提名门槛偏高了。过半数的要求,是从基本法第45条规定中来的。过半数是自然而然的结论。即使不是唯一的选择,也是最合乎逻辑的选择。

  张晓明还说,普选制度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在法律之外跟着个人感觉走。香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法官时,要求9名委员中至少要有7票赞成,比过半数的要求还高。

  张晓明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排除任何政治派别的人参选。即使候选人需获得提名委员会过半数支持的规定,对所有参选人也是一视同仁的。相反,如果把提名门槛的设定与“自己友”挂钩,一定要确保某个特定的政团或持某种政治立场的人“出闸”,那才是“马房论”的选举版,才是真正的不合理限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