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广东女代表有不少“建议达人”
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 张林 陈晓璇 2015全国两会已经接近尾声,但代表们履职还没有画上休止符。一直以来,由于提出的建议、议案贴近民生、关切民意,并推动了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广东代表团的女性代表、基层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不少人甚至成为“建议达人”。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介绍说,广东代表团现有女代表42人,占全团代表数的26.1%,高于全国平均数23.4%近3个百分点。而且,42名女代表的总体素质非常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硕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学历(学位)的近50%。此外,代表的结构也非常合理,既有省部级(4名)、厅级干部(5名)领导干部,也有女教授(6名)、女企业家(6名)、女村干部(5名),还有女律师、女农民工、女医生等。
雷于蓝告诉记者,本届广东女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高,她们100%出席了本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100%参加了全国人大主办或委托举办的代表培训学习;100%参加过代表的集中调研和视察;100%列席过广东省人大会议。超过50%的女代表列席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全国人大一至三次会议上,广东代表团提出的1050多件建议中,约40%出自女代表,其中黄细花代表提出56件建议,是广东团提出建议最多的代表。陈瑞爱代表共领衔提出议案9件,占广东团提出议案总数的四分之一。”雷于蓝说。
同时,履职的责任心强。向晓梅代表在每年的“两会”结束后,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到共青团组织、大学、行业协会等多个单位,举办宣讲会数十场,传达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听众近万人。易凤娇代表,连续两年提出了关于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建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冼润霞代表克服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种种困难,勤奋履职,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参加了各类代表活动30多次。
“今年的全国两会,在广东团的女代表中,既有带病坚持履职的代表,也有刚生完双胞胎不久就放下小孩赴京参会的代表。”雷于蓝说。
此外,女代表履职的质量也比较高。
黄细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旅游法》的议案,已被全国人大采纳制定了《旅游法》并正式颁布实施;提出的关于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的建议已经被国家采纳。吴青代表关于赋予较大的市立法权的建议已经被采纳到新的《立法法》中。陈瑞爱代表的2件建议,分别被列为2013年、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
女代表履职录
“新型农民”覃春辉: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
来自清远的全国人大代表覃春辉一直关注林农增收的问题,她来自山区,给自己的定位是“新型农民”。
她说,“新型农民”不好当,广大山区农民为生态安全、木材供给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享有的惠林政策不多,增收潜力受限,林农负担仍然很重。目前,除林业重点工程给予一定补助外,许多林农在林业经营上无法享受与农业一样的政策支持,与种粮农民形成极大反差,经营收入受到较大的影响。为此,建议中央及各级政府对林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将现行的各项惠农政策延伸到林业,尽快出台造林、林区作业道路、油茶产业发展等补贴政策,使林农能够与粮农一样,共享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
为此,覃春辉建议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建立造林补偿机制。“目前广东省造林补贴的范围仅限于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造林、工程规划以外的造林活动,得不到政府补贴政策扶持,不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特别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分到农户后,林农已成为造林经营的主体。但由于劳动力价格、苗木价格的不断提高,加之造林难度越来越大,造林的成本已经普遍增加,用材林造林成本由原来的200元-300元/亩提高到目前的1000元-1200元/亩,经济林造林成本则更高。”覃春辉说。
此外,她建议参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从现在每亩22元增加到80-100元,分等级补助;人造生态公益林达到每亩蓄积量7立方米以上的每年补助100元以上。推进造林直补政策的覆盖面,并适当提高造林中央财政直补标准,同时可分树种制定灵活的符合实际的营造林直补政策,补助标准以不低于营造林成本50%为宜。建立造林补偿机制,将现有所种植的用材林参照列入生态公益林管理,用材林补助标准为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的50%,并实行三年小提高、五年大提高的方式。在使用生态公益林林地方面制定灵活政策,每年给地方政府发展经济项目可以有1%的调整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