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普宁:全方位多途径开展刑事救助工作

05.08.2014  18:08
  近日,揭阳普宁市院批准逮捕一起抢劫、强奸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生为艾滋病后期高危患者,其强奸行为致使20岁的被害人陈某如感染急性爱滋病毒,高额医药费给被害人家庭带来巨大经济负担。揭阳普宁市院针对该案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改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积极拓宽救助范围。该院控申部门了解被害人情况后,发现其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立即向领导请示汇报。控申部门提前介入,调查核实情况后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给被害人送去3万元救助金。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个由检察机关主动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的案件。从被害人申请的“被动救助”到由控申部门主动联系“主动救助”的方式创新,拓宽了救助范围,促进了司法和谐。

  二、多途径开展司法救助,不断延伸救助效果。该院在做好物质救助的同时,还通过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等方式,多角度、多途径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实际困难,延伸救助效果。针对案发后陈某如心绪低落,其家属情绪激愤,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的实际情况,该院控申部门多次派员与被害人所在的镇、村干部联合对其本人和家属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倾心交谈给予精神慰藉,抚慰心灵上的创伤。

  三、全方位实施救助,努力形成救助合力。除给予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外,普宁市院还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力求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该院干警得知情况后,为被害人悲惨遭遇深感同情与惋惜,纷纷捐款,共捐款2万元。该院还与陈某如所在的占陇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发动社会力量,为陈某如募捐到10万余元的款项,形成了司法、政府、社会全方位的救助模式,有效缓解了被害人陈某如家庭的经济困难。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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