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审结一起汇错款纠纷案件

23.11.2015  12:38


普宁法院审结一起汇错款纠纷案件

 

来源:揭阳新闻网

 

 

 

  天下掉下馅饼?“馅饼”不是自己的终归要还。近日,普宁法院审结一起因网上银行操作失误而汇错款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汇款101700元以及孳息。

 

  2013年10月21日,原告陈某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汇款业务时,一时失误,将101700元汇入被告刘某账号。发现款项汇错账户后,原告陈某多次到被告家中协商,请求被告返还上述汇款,但均遭到拒绝,后被告还将该款取出,企图进行侵占。无奈之下,陈某于2014年1月20日起诉至法院,请求刘某返还101700元以及相应利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从不认识,也无任何经济往来。原告误将101700元划入被告账号,被告取得该款没有合法根据,属不当得利,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原告,而返还不当利益,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该孳息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法院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款项101700元以及孳息。

 

  据了解,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普及,网银汇款操作失误导致的不当得利纠纷日益增加。那么,该如何避免纠纷?法官提醒,网银转账或去银行转账汇款时务必仔细核对汇款金额、汇款对象的身份信息等,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出现上述案例中的情形,应注意保留好相关汇款凭证,在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时,尽量避免承担举证不能而败诉风险。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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