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专项行动 普宁警方21小时破案追回被抢车辆
日前,普宁市公安局大南山派出所接到了群众送来的一面印有“破案神速,大显警威”字样的锦旗。原来,该所民警21小时快速侦破一抢劫电动摩托车案件,为被抢群众追回电动摩托车。
案情:好心载人却被劫走坐骑
9月22日17时许,大南山派出所接到警情,两名学生驾驶一辆黑色电动摩托车搭载一男子,却被该名男子抢去电动摩托车。大南山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连续21小时的调查走访,次日15时许,民警在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将犯罪嫌疑人罗某伟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抢的黑色电动摩托车一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伟(男,32岁,普宁人)交代,9月22日15时许,他在流沙西街道一操场打篮球时摔倒并致右膝盖流血,遂到操场附近游逛。因自己经济无着落,罗某伟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17时许,罗某伟见两学生驾驶一辆黑色电动摩托车,便将他们拦下,并以其右膝盖受伤流血为由,骗他们驾驶电动摩托车送其回家。当他们来到普宁市大南山街道陂沟村利泰大道路段时,罗某伟见周围无人,抢劫两学生的电动摩托车后扬长而去。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伟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助人也要有防人之心
“出门在外要谨记‘防人之心不可无’。”警方提醒,如果有陌生人向自己求助带路或坐车,提供帮助时应尽量叫上亲友一起,而且一路要避开人烟稀少或光线昏暗的地方。此外,市民在外时尤其是凌晨或晚上这些时段,应尽量走灯光明亮、人较多或者有监控摄像头的大路,哪怕多绕点原路,最好还需结伴而行。
遭遇抢劫,如果自身具备足够抗衡能力,在具备有利时机的条件下,受害者可以利用熟悉的地形和可以用来自卫的武器与对方周旋争取时机,此时可以大声呼救,引来援助者并给犯罪分子造成心理压力。如果自身处于不利形势,要以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必要时候舍财保命,尽快挣脱逃离,并一边跑一边呼喊;逃离到安全地方之后要及时报警,尽可能详尽提供作案人的身高、相貌、体态等身体特征以及案发地点、作案人逃离路线等信息,协助警方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