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部景区将施行停车新标准 小车收费可达148元

03.12.2016  19:04

  2 日,记者从市发改委官网获悉,深圳调整东部地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今后东部地区旅游景点停车实行旅游旺季、淡季错峰收费,新收费标准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调整后盐田区旅游景点旺季小车每天收费最高可达 148 元。

   今年国庆 42 万辆车涌入东部景区

  深圳东部有着闻名珠三角的大小梅沙、东部华侨城、西涌海滩等景点,可东部交通却 “ 逢节必堵 ”。今年国庆期间,深圳市东部景区交通就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整个假期前往东部的车辆共计 426720 辆次,其中 3 日至 5 日出现了东部出行高峰期。

  东部逢假必堵现象也引起深圳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陆卫平提出了大梅沙实行错峰收费,用经济杠杆把人分流,控制人流、调节人流,用公共车辆分散人流。与他有同样观点的还有来自盐田区的市人大代表常淑安。

  今年 5 月,盐田区政府在给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答复时就曾表示,该区已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大梅沙海滨公园实行 “ 错峰收费 ” 管理模式的请示,建议公园在每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7 日期间实行收费管理。

  旺季小车每天收费最高可达 148 元

  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缓解东部地区交通拥堵状况,深圳从明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东部地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政策。

  该次调整的东部地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范围为盐田区和大鹏新区内旅游景点(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具体停车场名录以盐田区、大鹏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通知,东部地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旅游旺季(每年 5 月 1 日 -10 月 31 日)、淡季(每年 11 月 1 日 - 次年 4 月 30 日)差别收费政策。停车场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所列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其中,盐田区旅游旺季按首小时收费 10 元,第二小时起按 3 元 / 半小时加收;旅游淡季按首小时收费 5 元,第二小时起按 1.5 元 / 半小时加收。大鹏新区旅游旺季按首小时内 10 元,第二小时起按 2 元 / 半小时加收;旅游淡季按首小时内 5 元,第二小时起按 1 元 / 半小时加收。根据以上标准,盐田区旅游旺季期间,小车每天收费最高可达 148 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大车停放收费为小车收费标准的两倍,小车指额定载重 2 吨以下(含 2 吨)或载客 20 座以下(含 20 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指额定载重 2 吨以上或载客 20 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停车场进行公示时,需列明停车场类型为 “ 东部景区配套停车场 ”。如有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须提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0 天。

  深圳晚报记者 陈逸群 见习编辑 李慧淑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