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律师首次受聘内地律师事务所 景文龙在珠海获颁首张《澳门法律顾问证》,填补CEPA空白

18.11.2016  16:38

11月13日,广东省司法厅向澳门律师景文龙正式颁发了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协议下的首张《澳门法律顾问证》,景文龙也成为首位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澳门执业律师。

2003年,司法部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发布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香港、澳门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法律事务。今年6月,澳门FC律师楼景文龙律师与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达成法律顾问协议,随后,双方共同向省律协及省司法厅提出申请,此次获批属首次,填补了CEPA的空白。

澳门律师首次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是搭建内地与澳门法律服务平台的重要一步,在粤澳法律服务合作方面,珠海走在了全国前列。双方将以此为有利契机,更好地为内地客户提供优质的澳门法律服务,并充分发挥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平台的重要角色,进一步互相支持和协作,为加快横琴自贸片区法治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内地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更专业更地道的法律服务。

来源:珠海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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