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13.05.2020  12:12

各学院:

为了支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我校设立了“智造顺德”奖学金,从今年起奖励我校三届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根据《华南农业大“智造顺德”奖学金协议书》,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品行端正、成绩优秀的全日制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

二、奖金标准与人数

1.奖励标准:4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2.奖励人数:共奖励25人,其中本科生19人,每学院各1名。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6人,由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统一进行评审。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

4.本学年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5.体育成绩达标;

6.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研究生需在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7.积极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业优先。

8.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智造顺德” 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所属院(系)审核、评选,并将推荐人选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下简称“初审名单表”),并将本科生和研究生人选材料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相关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发放奖学金。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将本科生材料(附件1(《申请表》)、附件2《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助学管理中心。

2020年6月5日(星期五)前将研究生材料(附件1(《申请表》)、附件2《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工部。

本科生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校行政楼227室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5280083);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研究生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校行政大楼309室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85280189);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0届毕业研究生智造顺德奖学金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把握评审标准、条件,在思想品德、综合能力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学生。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的标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学生开展感恩、责任和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3.设立“智造顺德”奖学金单位,希望毕业生积极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业,为该地区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绽放青春。

4.评审中或学生获奖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评选过程中如有疑异,请及时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表

2.华南农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