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智障环卫工突然"辞职" 其父:或被公司辞退

29.02.2016  10:00

    阿锋向记者打开残疾证书。

    信息时报记者 郭柯堂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伟龙) 前日上午,家住黄埔区的房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儿子阿锋在黄埔一环卫公司上班,前日他突然莫名其妙向所属公司写了辞职信,房先生大惑不解。“因为我儿子是三级智力残疾,他不可能主动辞职,所以我觉得是不是被骗了。”随后涉事环卫公司回应称,阿锋是自愿辞职,签字已经生效。

    环卫公司制造辞职假象?

    22岁的阿锋来自梅州,小时候因被高压电击伤出现了智力残疾,此前一直在黄埔区联和街做清洁工。前日下午记者在联和市场见到他时,他依然穿着环卫工的衣服,但精神状态低迷,“今天早上去上班的时候,主管说我做了也是白做。”在和记者的交谈中,阿锋的话不多,经常在重复着什么,对于辞职信一事,他表示“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东西,他们抓着我的手写的。

    在母亲黄女士提供的残疾证上显示,阿锋属于三级智力残疾,父亲房先生是他的法定监护人。黄女士说:“他学前班就读了5年,没上一年级,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斜斜。”房先生则称,环卫公司的领导都知道他儿子的情况,但是辞职之前根本没有跟他们说过。“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辞职,而且他这个情况,如果要重新找一份工作十分困难。”房先生怀疑,环卫公司是故意不想让阿锋干了,所以制造出辞职假象。

    签字是否有效有待相关鉴定

    记者随后找到阿锋就职的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阿锋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经常出现迟到等情况,为了照顾他的特殊情况,他们进行过相关调整,但没效果。该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辞工申请表的复印件,上面确实有阿锋的签名。公司的负责人傅经理表示,目前这份申请已经生效,阿锋已经离职了。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鉴于阿锋智力有残疾,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经过精神鉴定,如果相关笔迹和精神鉴定证实,阿锋是自愿签字并有效,则辞职信生效,反之,用人单位要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支付强行辞退赔偿金。

    (报料人:佚名 奖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