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暂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重

14.01.2016  11:07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全国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同时要求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13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广州早在去年起已经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目前暂不考虑调整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缴费比例。

早在2015年广州便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当时,就已经建立了与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缴费基数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

目前,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的比例分别为缴费基数的1.32%和0.55%,即财政与个人缴费的比例为2.4:1。如果缴费的计算结果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目前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中,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约为7:3,个人缴费比例已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鉴于此,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不考虑调整缴费率。而至于是否放开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将按省的指导意见落实。

根据市医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达449.74万,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67元,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34元,同时,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