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30.06.2021  19:05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1年暑假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暑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暑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2020级本科生放假时间从7月10日起至8月26日止,7月3日至7月9日为第二阶段军训时间;其他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放假时间从7月5日起至8月26日止,其中研究生可由导师根据需要在放假时间内安排学习和科研任务。8月27、28日为本科生、研究生非新生注册时间,8月30日上课。

二、严格暑期疫情防控工作

1.“一人一档”严格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所有学生需通过网办大厅“学生离穗报批(学生假期去向审核)”流程填报假期去向,假期离校留在广州和假期留校的学生也需要在该流程填报。

2.暑期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假期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返校。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返校的,须在网办大厅“学生返校申请”流程填报信息,经学院批准后方能返校;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申请外出的,须在网办大厅“学生临时出入校园”流程填报信息,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出入校园。

3.精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动态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每日一报”和学生健康“零报告”制度,对体温异常的学生,学院要第一时间报校医院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醒校外学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重新在网办大厅“学生离穗报批(学生假期去向审核)”流程中填报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2.关心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实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密切关注留校学生,经常性到宿舍走访,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实验室行为准则和操作规程。

3.教育学生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鼓励学生在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域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落实辅导员值班责任

各学院要落实好辅导员暑假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应深入学生社区、关注留校学生。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