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有增无减 广州年均近两千宗

26.10.2015  14:27

2010年至今,市各级公安机关平均每年处理家庭暴力案件1884宗,各级妇女组织平均每年处理517宗。虽然广州共设立了8个妇女庇护场所,但五年来仅有21人进入庇护中心接受庇护。在今日举行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陈小清作关于检查《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针对家庭暴力案件有增无减,广州建立公安、妇联、司法、民政四位一体的反家暴联动机制,为家暴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庇护等服务。据统计,《规定》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平均每年处理家庭暴力案件1884宗,各级妇女组织平均每年处理517宗。

然而,公安机关受理的家暴案件只是所有家暴事件中的一部分。家庭暴力问题在初始阶段往往被视为“家务事”,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公权力特别是公安机关对家庭私人领域的介入。就算受害人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求助,还会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继续处置,致使家暴行为难以受到遏制和处置。

遭受家暴的受害者可向政府寻求庇护,目前广州已建设反家庭暴力庇护站8个(市级2个,区级6个)。但每年到这些庇护站的受害妇女可谓“寥寥无几”,2010年以来仅21人接受庇护。公众对妇女庇护场所的知晓度不高,自愿寻求庇护的妇女不多。(广州日报记者卢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