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3.05.2014 14:52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4〕第10号
各有关单位:
5月22日到23日上午,清远、广州、惠州、汕尾、深圳等市县先后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预计,23日下午到夜间,珠江三角洲、粤北、粤东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部分市县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或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5月23日11时5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4年5月23日11时50分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3.05.2014 14:5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