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改为住房银行

11.09.2014  18:40

6万亿是个大数字,也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的总规模,相当于一个中小型银行了。但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按金融机构来运作,反而是个行政单位,这就从根本上出了问题。”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昨日说。

今年广州市两会上,曹志伟的提案《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持续发酵。昨日,他向媒体再次强调,对日前公积金中心给予的书面回复“极不满意”。“对我的建议大部分没有正面回应更没有落实,我看不到(公积金中心)改革的诚意”。

1 上位法能不能突破?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在书面回复中反复强调,曹志伟的多项建议受上位法制约,不能随意逾越突破。当中提及的“上位法”,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由住建部、财政部及人民银行出台的相关文件。

然而曹志伟认为,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都不尽相同,每个城市都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多东西可以突破。

他举例说,在书面回复中可以看到,对不同的建议,公积金中心的改革意愿也不一样。比如,谈及“将住房公积金改为免税工资或租房补贴”时,中心的回复是“这些问题都不是我中心能自行调整或确定的,按照管理的权限,只能在国家及广东省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政策框架内,由广州公积金管委会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再由我中心负责落实执行”。

提到“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时,该中心则回应,“对于职工罹患重大疾病,通过医保等常规途径救济后仍然出现生活困难的,提供医院、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向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特殊情况我中心也可酌情批准提取”。

曹志伟说,最后这项不就是对上位法的“突破”吗,怎么不能突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