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白云区官员受贿200万获刑9年 曾力保大型违建

14.08.2014  11:13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今年6月25日,原白云区党组成员、永平街党工委书记刘健生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刘健生被认定收受人民币196万元、购物卡1万元、价值5.35万元的千足金一块,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据悉,除了一笔46  .5万元的投资分红款未被认定外,检方此前的指控金额法院都予以了认定。     

   多宗受贿发生在永平街任上

  年近60岁的刘健生在担任白云区政府党组成员之前,曾长年在白云区永平街道办担任党工委书记等职。他的多宗受贿事实,也发生在街道办任期内。

  2004年,商人徐某在永平街东平村需要租用土地及为简易厂房报建,刘健生在报建手续上为徐某提供帮助,收受徐某送上的20万元。在2010年至2012年快退休时,刘健生又找到徐某,以曾经帮忙租过地为由要求分红,徐某向其先后转账20万元、25万元。至此,商人徐某一共向刘健生贿送了65万元。

   曾力保大型违建“广州花园

  2011年6月份,白云区永平街东平中路的著名大型违建“广州花园”两栋11层的建筑,被城管部门依法开拆。该两栋大型违建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

  在“广州花园”开拆前,白云区官商多方博弈不断。刘健生被指向该房产项目的开发商赵某承诺,可尝试保住该项目不被拆除。赵某后来在刘健生的家门口向他贿送了30万元。但最终由于白云区政府拆违态度强硬,刘健生只得作罢。

  同一年,投资商赵某在白云区永兴村任职的一个朋友因为拆违不力被问责,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面临被免的局面。赵某又向刘健生送上20万元,刘健生承诺会帮忙让赵某的朋友免于被问责。

  至2013年1月份,赵某投资的房地产项目永泰山庄因属违建面临被拆除,刘健生再次承诺可帮忙,赵某向其送上了10万元,以及购物卡1万元。至此,赵某一共向刘健生行贿了60万元和购物卡1万元。

  刘健生的另外几笔受贿款,也多与违章建筑、土地出租有关。

  最终,广州中院根据刘健生具有自首、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