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出炉

16.03.2016  12:34

    3月15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指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重点考核六项水资源管理指标

    《办法》明确,广东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部分,重点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办法》是2011年颁布的《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办法》将国家下达的2015年以后“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到各地级以上市。

    在考核方面,《办法》将其分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大项共6个指标。这也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6个指标具体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个指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3个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2个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

     未来15年粤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50亿立方米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在水资源节约保护上成效明显。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三大用水指标较2010年分别下降6%、40%和41%。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从“十一五”的45.8%提高到68%,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要达到《办法》确定的未来目标还要继续努力。

    笔者看到,《办法》确定的2016―203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450.18亿立方米;全省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比2015年下降27%,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3%;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上,全省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求为83%。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水利厅在每年7月底前将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谢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