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布 广东最低时薪排第四

30.09.2015  11:51

  昨日,人社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北京排名第一,广东(不含深圳)排第四,最低时薪18.3元。

  据人社部发布的消息,截至9月28日,北京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7元,排各地区之首,垫底的为黑龙江,最低小时工资仅每小时11元。广东(不含深圳)排名第四,为18.3元,深圳为18.5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深圳2030元最高,上海以2020元居其次,广东1895元排名第三。

  垫底的是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

  截至9月28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重庆和青海8个地区,今年尚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江西和贵州三地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暂未施行。而在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深圳2030元最高,上海以2020元居其次,广东1895元排名第三。(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