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最低工资评估调查结果出炉:普遍认为工资标准偏低
21.08.2014 02:06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清远新闻网 讯 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30%-40%、加班费占总工资一半、最低工资标准对外力吸引不足”这些问题,都是近期人社局印制的“最低工资评估调查问卷”所反映出来的。
今年,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4〕177号)一文后,清远市人社部门印制了企业和职工“最低工资评估调查问卷”450份,派发到市直、部分县(市、区)有代表性的50家企业和400名职工开展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往往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致使劳动者普遍认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偏低。而加班工资计算又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导致月工资总收入未达到劳动者收入期望。对此,劳动者认为政府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有法律效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才是提高工资收入的最有效途径。
在调查的企业中,企业的人工成本支出占总成本大多在30-40%之间,企业工资支出占人工成本的60-70%之间。大部分企业去年的净利润率都在10%以下,企业认为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总成本的提高会对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
在职工的调查问卷中,职工大多是生产一线普工类居多,这类群体大多是低学历和低技能,月工资在2300元左右,加班费占总工资收入的一半。结果显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能维护低技能、低收入等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低收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开支。
在企业和职工的调查问卷中,普遍认为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偏低,因清远市毗邻广州市,而广州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相比差距达540元。调查显示,现阶段清远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没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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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014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