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升
19.06.2014 01:4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真是太好了,这件事对于我来说,简直就跟收到贵重礼物一样!”6月12日上午,家住江城区南恩街道的低保户刘先生听到了一个消息后,高兴不已。到底是遇到啥好事了呢?
原来,刘先生所说的礼物,指的就是以后每个月可以领到更多低保金了。当然,这样的喜事不止刘先生一人可以碰上,和他一样的困难群众都会从中受益。据悉,今年以来江城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民生保障的力度,特别是提高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江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月290元提高到每月3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月190元提高到每月240元;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由原来每月242元提高到每月333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由原来每月109元提高到每月147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每月475元提高到每月53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后,惠及该区城镇低保户1784户4581人和农村低保对象3965户7873人及农村五保对象1217人。
近年来江城区民政局通过建章立制、提高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区社会救助体系愈加完善和牢固,有效保障了全区13671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9.06.2014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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