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幸福感城市”是褒奖也是鞭策

27.06.2016  22:07

  本报24日报道,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日前发布2016“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梅州排名第20位。这是我市连续五年入选“最具幸福感城市”,排名比去年上升一位。

  再次入选“最具幸福感城市”,表明我市在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生活品质、社会文明等方面的建设走在城市发展的前列。这些竞争软实力,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不断提升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还有爱我梅州的凝聚力、认同感和归属感,值得骄傲。

  近年来,我市立足城市地域文化特征,为市民打造了一种幸福导向型生活方式,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这样的城市经营理念,贯穿于我市建设发展的全过程,无论是文化、旅游、就业、文明,还是交通、教育、医疗、治安、环境,都让市民体验到了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只是一种手段,让人获得幸福才是终极目标。在这一点上,我市着眼于全面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打造幸福城市的路子走对了。

  连续五年入选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既是一份荣誉、一种鼓励,更是一份责任、一种鞭策。实践证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不是简单地关注收入、聚焦GDP,而是要多方位地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功能更强大的服务和保障;不是一味追求城市表面的光鲜靓丽,而要更加注重人的主观感受,更加注重以人的幸福指数为导向,这才是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的内涵。由此而言,我们需要对照群众幸福感追求不断增强、心理满足和价值判断要求越来越高的期盼,在城市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开辟出不断上升的路径与空间。

  获得“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映射出我市公共管理与服务的进步,凸显出城市经营由量到质的嬗变。公务服务涵盖了从低阶的吃饱温暖、工作稳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到高阶的物价平稳、社会安定、吏治清明。换句话说,幸福城市建设无止境,我们需在新的起点上,用更高要求、更高标准,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打造更加幸福的宜居宜业环境。

  ■ 辛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