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逍遥牢外4年 粤最后一名被判无期未执行罪犯收监

10.01.2018  09:43

   逍遥牢外4年终被收监执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韦磊  王磊)近日,逍遥牢外4年的吴某某被收监,这意味着目前广东最后一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被成功收监执行。

  吴某某因涉嫌出售假币罪于2010年5月4日被羁押,2013年3月25日因鼻咽癌复发、放射性脑病等疾病被汕头市中级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3年7月16日汕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某犯伪造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11月14日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15年5月21日对该犯进行收监执行时,发现罪犯吴某某已经逃匿,未依法执行刑罚。

  为尽快将罪犯吴某某收监执行刑罚,广东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专门下发《督办通知》,将该案定为广东省检察院重点挂名督办案件,并多次派工作组赴汕头地区进行实地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汕头市检察院及时就该案向汕头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并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吴某某收监执行刑罚案件的追逃抓捕工作。与此同时,汕头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加大追捕力度。

  在省、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持续、深入监督下,2017年12月6日在逃罪犯吴某某终于被抓捕归案,并于12月14日投送河源监狱执行刑罚。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532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除查明死亡23人外,已清理纠正收监执行罪犯410人,尚未清理纠正收监执行罪犯99人已启动上网追逃程序。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