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揭牌

29.01.2015  10:48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深圳成立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也于当日成立,胡春华周强出席揭牌仪式

  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揭牌。随后,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也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共同出席了两场揭牌仪式及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受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将着力探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全面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努力打造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

  胡春华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成立表示祝贺,向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广东司法工作给予的有力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将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将极大地促进广东的法治建设工作,为广东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期待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发挥公正司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广东建立完备的法律规则和规范的司法审判;期待第一巡回法庭以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为广东司法改革提供宝贵经验。全省法院,特别是深圳法院要多向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学习,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广东省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省法院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市中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为第一巡回法庭建设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他强调,第一巡回法庭要做好严格公正司法的表率、司法为民的模范、司法改革的排头兵。法庭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法治信仰,努力学习,严于律己,努力拼搏,不辱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对于前海法院的发展,他强调,该院要肩负起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重要使命,为前海发展提供更加完善、更加便利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独特优势,积极推进综合性改革试点,为全国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建设成为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深圳市市长许勤参加了揭牌仪式及座谈会。

  ■名词解释

  第一巡回法庭

  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受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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