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官微日通报3至5名贪官已成常态

28.10.2014  10:37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截图

  10月23日,就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等3名涉嫌贪污犯罪的厅级官员。

  这绝对不是“抢眼球”—自今年3月以来,最高检官微一天通报三五个厅级“老虎”因贪腐被立案侦查已经常态化。截至10月23日,最高检官微已披露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0余名县处级以上官员,其中厅级以上官员超过9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多领域重点反腐、全环节制度反腐、多平台透明反腐,从“打虎”、“灭蝇”到海外“猎狐”,反腐之网越织越密,以骄人的反腐成绩和透明开放的姿态,向社会清晰传达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腐败绝不姑息的零容忍态度。

  最高检官微曝贪纪录屡刷新

  2014年3月3日,最高检官方微博上线,并在两会过后的3月15日发出第一个涉贪腐犯罪案件信息—最高检依法决定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的陈柏槐。

  其后的几个月里,郭永祥、李春城、廖少华、陈安众、刘铁男等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的信息接连公之于众。最高检官微公布涉贪腐案件信息的大幕在一个接一个重磅消息中徐徐拉开。

  经过3月至6月的尝试和铺垫,7月10日,最高检出台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向社会及时公布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进展情况。

  随后,最高检官微每天发布涉贪腐案件信息驶入“快车道”:4个、5个、6个、7个……一次又一次刷新每天发布贪腐案件数量的纪录。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单日发布一个省份立案查处贪腐案件数量最多的出现在9月3日,吉林省7名官员均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其中4名正厅级、两名副厅级、一名正处级。单日发布7名涉贪腐官员案件侦办进度也是截至目前的最高纪录。

  连续两天发布一个省份涉贪腐信息最多的纪录则出现在8月18日、19日,以每天4名的方式发布山西省8名涉嫌受贿犯罪的官员被立案侦查的消息,其中3名正厅级、5名副厅级。

  最高检官微的示范效应迅速在全国扩散:各省级检察院在官网、微博、微信上公布当地查处贪腐官员信息渐成常态;不少基层检察院建立查办贪腐犯罪立案情况定期发布制度。

  2014年10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线运行,将涉贪案件信息发布推上新阶段—贪腐案件不再是简单的案情通报。

  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窗口输入“受贿”两字,不到一秒钟就显示出2000余条结果。这些信息有来自最高检的,有来自省级检察院的,也有来自市级检察机关的。既有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获有罪判决等案件信息,也有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反腐工作越公开,越能赢得群众的支持,才能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反腐的局面,也才能对贪腐分子形成震慑。

  专家表示,以国家司法机关的身份公开,有利于避免谣言的滋生,更有利于与民互动,形成信息的传递和反馈过程,对于群众可以起到普法作用,对于“蛀虫”则是一种强有力的威慑。

  重点领域打虎拍蝇毫不手软

  作威作福的“老虎”,“假虎威”的“狐狸”;窝串一气的“苍蝇”、吃卡拿要的“蚊子”……随着反腐工作的进行,这些不同级别、不同岗位、以不同手段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蠹虫被一个个揪出来,有的更是被连窝端起。

  数据显示,地方党政机关和国企等“一把手”犯罪人数显著上升,他们多在行政审批、人事安排、政策奖励、国有资产拍卖等环节权力寻租。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再加之缺乏有效监督,是“一把手”变为“一霸手”的腐败根源。

  从各地公布的贪腐案件信息来看,检察机关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着重加大对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老虎”打击力度。

   江苏检察机关今年1月至9月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34件1299人,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05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浙江检察机关共查办科局级 以上干部374人,占立案人数的32.38%,同比增长7.16%,其中处级干部83人,厅级干部3人。河南检察机关今年前9个月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 1909 件2593人,查办要案174人,同比上升17.6%,其中厅级以上22人。

  制度的笼子起到明显成效的同时,检察机关织起惩治腐败的高压线密网,让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蚊子”再也无处藏身,有效遏制了“小官大贪”现象蔓延。

  2013年起,最高检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今年截至9月,江苏检察机关在活动中已查处848件979人,占立案总数的75.4%。其中,大案838件,涉案金额2.6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发改委系统等成为腐败重灾区。针对行业系统性贪腐窝串案高发的“群腐乱舞”现象,各地深挖彻查行业性系统性窝串案,办案规模和效果大幅提升。

  河南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专项活动。今年前9个月共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案件260件323人,其中大案257件,100万元以上的49件,涉案总金额2.6亿元。

  专家表示,“老虎”与“苍蝇”具有相对性,小地方有“大老虎”,领导机关和实权部门也存在“小苍蝇”。但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检察机关通过全方位努力真正做到了不留死角,反腐态势更加持久、深入。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