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12月佛山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的公告

04.03.2015  2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12月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市级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现将检验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佛山市2014年12月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

 

                     广东省质监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