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9条路泊位经营合同将到期,不再设“月保”车位

24.12.2020  10:53

大洋网讯 23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越秀区团结路等9条城市道路泊位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到,越秀区9条城市道路泊位经营合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有关城市道路泊位自2021年1月1日起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有关城市道路泊位所在路段为团结路(80个泊位)、友爱路(43个泊位)、爱国路(13个泊位)、和平路(68个泊位)、永泰路(19个泊位)、青菜岗16-19至38-46号(40个泊位)、淘金路112-118号(12个泊位)、淘金路126-138号(19个泊位)以及淘金路132-140号(33个泊位)。市交通运输局接管上述路段城市道路泊位后,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上述路段有关城市道路泊位经营单位提供的车辆停放服务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如有车主已预付明年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用,请双方抓紧协商退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接管上述路段有关城市道路泊位,并开展道路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施工工程。施工期间,上述路段的所有城市道路泊位暂停收费;对其中不涉及施工的部分城市道路泊位,市民可免费停车,但须配合施工安排,及时挪移车辆。

有关城市道路泊位及设施设备全部改造完成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启动收费。届时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线上支付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市交通运输局派驻现场的泊位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卢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