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难请且良莠不齐 聘请月嫂务必签订雇佣合同
●本报记者 严海苑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一年多来,不少地方迎来了“二孩时代”,月嫂的需求量也持续升温,月嫂的收费、资质等情况受关注。近日,梅城的梁女士就在为请月嫂的事儿发愁,她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由于她的预产期在春节前,她从朋友介绍的月嫂那儿了解到,月嫂春节期间收费要比平时贵几千元,价格高得离谱,希望记者能调查下梅城月嫂的收费、资质等情况。
连日来,记者采访多名月嫂和多家家政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梅城持证月嫂月薪起步价约为6000元/26天,春节期间大年三十至年初三月嫂日工资一般按平时工作日工资的3倍来收,不少月嫂的档期已排到明年,雇主需提前预约。
一些家政公司会将月嫂的服务标准上墙公布。(严海苑摄)
现状 月嫂节假日收费标准不一
“我问了一名朋友介绍的月嫂,她表示现在是9300元服务26天,春节期间从年廿五到年廿九收日工资的双倍,年三十到年初三收3倍,年初四到年初七又要双倍,这样下来比平时多了近6000元,加起来大概要1.5万元。”怀孕满3个月的梁女士因为预产期正好在春节前,担心请不到好月嫂,现在就开始着手准备相关事宜,但朋友介绍的月嫂的价格让她望而却步。
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解到,目前梅城月嫂一般根据她们所带过的婴儿数量、从业时间长短、技术服务水平的高低等来定价,家政公司一般将月嫂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等级别,个别家政公司在此基础上提供了金牌、皇冠级月嫂,收费标准低的约6000元/26天,有些“皇冠级月嫂”高达19800元/26天。尽管收费不菲,很多月嫂的档期已排满,雇主需提前预约。春节期间,梅城月嫂确实收费贵一些,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三收日工资的3倍是行规,其他时间视具体情况由月嫂和雇主约定定价。
风险 口头协定聘请月嫂弊端多
一般来说,熟人介绍的月嫂与雇主间不签合同,个别月嫂的服务标准与收费情况令雇主难以辨别。“当时朋友介绍了一名月嫂给我,说她从业时间长,带的孩子多,收费要7000多元。但她因档期排不过来临时介绍了另一名月嫂给我,收费相同,因为时间紧找不到人只能用她,但我觉得她做得并不好,不值得那么贵。”去年10月坐月子的梅城钟女士对口头请月嫂一事耿耿于怀,她认为如此存在一定的弊端。
记者采访多家家政公司发现,他们均会和雇主签订合同,春节期间,既可以按相关标准在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三付3倍工资,也可以事先约定在这期间放假。“我们依法和雇主签订合同,合同写明了服务人员情况、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等,还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梅州市喜来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雇主可以在他们公开上墙的月嫂服务标准上查看关于各个级别月嫂的工作经历、资格认证、婴儿和产妇护理内容等,同时可查看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体检表、工作技能和经验证明、客户评价等,消费情况一目了然。梅州市华佣职业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一般大型家政公司均会对月嫂有一定的评价体系、等级培训、考勤要求等,既可以保证月嫂人员的健康水平和业务水平,也可以保证服务质量,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 签订合同更好地保障权益
据了解,目前月嫂行业暂无统一的监管部门,仅靠商家和行业自律。同时,记者咨询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梅城月嫂行业收费为市场调节价格,根据市场供需进行调整。
“如果从正规家政公司聘请月嫂,雇主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家政公司与月嫂签合同并派遣月嫂服务,各方面相对有保障。”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州日报法律顾问刘中强提醒,针对目前月嫂市场良莠不齐的情况,市民聘用月嫂时一定要签订相关合同,即使未通过家政中介公司,雇主和月嫂之间也应签订雇佣合同,写明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时间、收费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或事故责任等,并在签合同前验看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技能证明、从业经历等材料,才能更好地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