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8月广东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2015年1-8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8825.77亿元,同比增长7.4%,增幅与1-7月持平,比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完成销售产值75258.94亿元,增长4.0%,增幅与1-7月持平,比上年同期回落5.4个百分点;完成出口交货值20586.63亿元,下降0.7%,降幅比1-7月扩大0.5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全省41个行业大类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实现增长。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国(6.3%)高1.1个百分点,分别比浙江(4.3%)、上海(-0.9%)高3.1和8.3个百分点,比江苏(8.3%)低0.9个百分点,与山东(7.4%)持平。
一、制造业生产平稳增长,主要行业增幅稳定
今年以来,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中制造业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上半年和1-8月分别增长7.1%、6.8%和6.9%。1-8月增幅比上半年有所提高的行业主要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0.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化学原料和化学药品制造业,增长10.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7.5%,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2.1%,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纺织业,增长7.9%,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增速有所回落的行业有石油及化学工业,增长10.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6.6%,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医药制造业,增长7.8%,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3个百分点。汽车制造业增长2.7%,增幅与上半年持平,比一季度提高2.9个百分点。
1-8月,采矿业完成增加值460.44亿元,同比增长23.5%,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0.6个百分点,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速较高,增长29.9%,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9.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完成增加值1504.06亿元,增长6.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表1 2015年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行业增加值增长情况
单位:%
行业名称 | 1-3月 | 1-6月 | 1-8月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21.1 | 31.5 | 29.9 |
纺织业 | 6.4 | 7.2 | 7.9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7.4 | 6.4 | 4.3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4.7 | 0.7 | -2.1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7.2 | 7.4 | 8.9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8 | 11.7 | 10.8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2.7 | 4.0 | 4.7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5.9 | 0.9 | 1.5 |
汽车制造业 | -0.2 | 2.7 | 2.7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7.5 | 6.5 | 5.2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0.5 | 9.3 | 10.3 |
二、民营企业生产增速较高,国有控股企业增速较低
1-8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中民营企业累计完成增加值8351.03亿元,同比增长12.1%,增幅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4.7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增加值总量占总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4.4%,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增加值3221.22亿元,增长3.0%,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
三、销售产值增速放缓,出口交货值继续回落
今年以来,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增幅放缓,1-8月同比增长4.0%,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5.4个百分点,与1-7月持平,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完成销售产值28334.48亿元,同比增长4.8%,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4.5个百分点;重工业完成销售产值46924.46亿元,增长3.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5.8个百分点。下半年出口形势依然严峻,近三个月累计出口交货值均呈下降态势。分行业看,1-8月,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出口下降0.2%,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3.5个百分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出口增长2.2%,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2.0个百分点;汽车制造业出口增长8.0%,增幅比上半年回落3.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14.5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从2006年定期报表起,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计算。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会发生一些变化,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报送当年月度数据时,需同时报送上年同期数。因此,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是以本期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本期同时报送的同期数据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定期报表起,调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工业法人企业规模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地区划分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地级市;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3个地级市;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行业分类标准
2012年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原来的工业行业大类由39个调整为41个,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