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4月广东工业能耗降幅略有扩大

16.05.2016  23:55

  2016年1-4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208.0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5%,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2个百分点。

  一、轻、重工业能耗增速均有所回落。1-4月,广东轻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756.6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4%,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重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451.4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1%,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1个百分点。

  二、制造业能耗增幅略有回升,高耗能行业能耗降幅略有扩大。1-4月,广东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767.82万吨标准煤,同比上升5.2%,增幅比一季度小幅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同比增长5.3%,增幅比一季度下降2.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最大。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115.8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5%,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下降1.9%,增速比一季度下降2.7个百分点,降幅最大;另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受新增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影响,能耗同比上升50.0%,同比增长最快。

  三、近半数地区能耗增速回落。1-4月,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6个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上升,15个市同比下降。其中,有10个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比一季度下降。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460.5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3%,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6个百分点;粤东地区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05.5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0%,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9个百分点;粤西地区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93.79万吨标准煤,同比上升16.3%,增幅比一季度提高2.0个百分点;粤北地区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48.20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8%,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9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后,按照发热量换算成标准计量单位(吨标准煤)的消费量总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地区划分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地级市;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3个地级市;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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