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安全生产活动
一把手带头抓普法 全员学法争先进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办发布了《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份开展系列安全生产活动,这是省安全监管局自2004年1月独立升格后11年来,每年都开展的主题活动,是学法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
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均有创新,今年也不例外,新增了“送法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曝光”等活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安全生产执法年”,结合去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该局再一次大规模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宣讲团分赴全省各地市进行系统宣讲,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解读新法亮点,增强广大职工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从教育入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
事实上,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安监一直是省安全监管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2013年的依法行政考评中,该局就一举拿下高分,成为全省四个“优秀”等次单位之一;2014年局主要负责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依法行政具有深远意义。作为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省安全监管局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心得经验?笔者就此专访了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
▶▷亮点1 6项关键工作打造法治安监
问:根据《广东省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省政府将对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各行政部门正在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成绩尚未出炉;而在上一次考评工作中,省安全监管局获评为全省四个“优秀”等次单位之一,取得这样的好成绩,省安全监管局做了哪些努力?
答:首先是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关键,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关键。作为行政机关,省安全监管局是法律法规的重要实施主体,安全监管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以说是“关键”的关键。也正因为如此,省安全监管局独立升格以来,丝毫不敢懈怠,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以来,我局紧紧抓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项关键工作,致力于用法治精神来打造法治机关。
问:您刚刚提到的6项工作有哪些突破?比如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
答: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为规范行政决策规则,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审慎化,我们在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上进行了有益探索。首先,发挥省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并配套出台了“一办法四制度”。其次,建立了重大安全风险、事件评估预警机制,制订了“一制度一办法”,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评估、分析和防控,提高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性。还有就是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专家组参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工作。
而在完善执法机制方面,我们编制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细化执法任务,同时建立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出台《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制订局内“两法衔接”工作规则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问:在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呢?
答:一是制订并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从源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各地报备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事后审查。同时,我们修订了举报投诉奖励细则,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制订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单位信息发布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规范基层执法队伍方面,通过支持地方创新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规范基层安全执法监督行为。
问: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推进政务公开等其他方面呢?
答:一是借《安全生产法》修改落地之机,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研究制订《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通过探索商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引进市场机制和第三方保险机构的介入,推动企业自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信息公开、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与融资、政府投资、政府审批的制约。制订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事故隐患自查标准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务公开。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率先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转移,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办事效率的同时,实现安全许可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审批,其他政务信息也能够及时上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是省直部门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最多的部门之一。
▶▷亮点2 率先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安全生产日常执法监督工作
问:省安全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中,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成功案例?
答:省安全监管局自2004年初独立升格以来,已经走过11年的历程,这一路走来,我们在内部、外部同时发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局是省直单位中最早聘请法律顾问直接参与政府工作的部门之一。为吸取“8.7”重大矿难血的教训,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退出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的决定时,为化解矛盾,依法稳妥做好退出工作,从2005年年底开始,我局聘请外部专家,助力内部决策,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退出工作。当时,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内全面开展煤矿停产整顿与关闭、烟花爆竹全面退出工作,一共关闭煤矿253个,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30家。我们在科学决策、依法整治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退出工作。在实施关闭过程中,我们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程序进行。梅州市停产整顿期间,共接待涉及煤矿整治的信访群众19批1121人,但没有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不稳定案件。在全省以上两大行业退出过程和至今,我局保持没有出现一例诉讼败诉的情况。
除此之外,我们坚持优化内部程序,助力重大决策。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制度规范的建立和约束。一是建立案件案审会制度,制订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规定重大案件行政处罚须集体讨论。二是重要文件须经文审把关,每年平均文审4000份文件。三是重要事情须经合法性审查,每年平均审核200份文件。四是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决策。五是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邀请群众参与监督。省人大领导对我局办理人大代表提案质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问:坚持依法行政对全省安全生产起到什么作用?
答:从2004年成立省安全监管局以来,广东GDP连续11年较高增长,达到6.78万亿元,但我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保持11年连续下降,由2004年的12154人下降至2014年的6226人,呈现了经济上升、事故下降的态势。
▶▷亮点3 一把手带头抓普法
问:黄局长您个人也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您是如何做到带头普法的呢?
答:首先,感谢国家和省普法办给予我的厚誉。在普法工作上,我本人只是起到一点示范带动和推动作用,但是可喜的是,在我们全省系统已经形成了良好的普法氛围。我是省安全监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多年分管局的普法工作,2013年8月任局长后,全面负责局的普法工作。近十年来,省安全监管局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普及法律知识与理念相结合,改变传统普法模式。
一是培育守法文化。将普法守法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发展“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使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成为企业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是发展普法示范点。将普法守法与社区服务相结合,从软硬件鼓励社区改善环境,居民遵规守法。目前,我省已创建“全国安全社区”28个,“国际安全社区”5个。
三是推动立法确定安全生产守法诚信道德体系制度,推动企业主动学法守法。
四是树立普法品牌。开辟了包括“安全生产月”、“粤港澳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康杯”等特色普法品牌。其中连续举办7届的“粤港澳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得到了澳门、香港特区政府以及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好评。
五是发展“点对点”、“点对面”的宣传模式,不断扩大普法范围,每年公益广告、宣传信息达到3万条以上。
荣誉是代表社会各界对我们系统工作的肯定,我们也将倍加珍惜,更好地做好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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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难点与规划
目前,全省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机构和队伍的设立、规范工作制度、人员的素质能力、工作作风方面依然薄弱。
下一步,省安全监管局将适应新形势,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一是依法厘定行政权力,落实权力清单。二是依法规范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三是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四是强化行政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