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7月起调整缴存 免缴线提至1895元

18.06.2015  11:08

  南都讯  记者罗苑尹  实习生邓艳珊  通讯员廖烈友  2015年度广州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线,从1550元提高到1895元,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7月2日至8月31日期间,广州开始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的情况。

  调整内容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由于统计部门暂未公布广州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广州20  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290  40元,待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出炉以后,再进行相应调整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然是各5%-20  %,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等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在调整期间,广州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需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单位,也应按要求重新申报单位职工的缴存数据。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缴存调整的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要求限期整改,并结合单位的社保缴存信息和纳税信息等对单位进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