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观光部门:10月起陆客办入台证须保医疗险
14.07.2015 12:26
本文来源: News.21cn.Com
陆客来台发生多起医疗纠纷。(台湾联合报系资料照)
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观光局”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及相关规定,从10月1日开始,来台陆客须检附旅游伤害保险与突发疾病医疗保险的投保证明,才会核发入台证件。
“观光局”统计,来台陆客人数累计已超过1100万人次,虽然创造观光外汇,却也产生不少问题,医疗欠费就是其中一项。
台湾品保协会秘书长陈怡全指出,陆客团来台观光,旅行社会协助投保200万元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但仅有发生意外事故且旅行社有责任才会理赔,陆客生病在台住院,就可能出现欠费问题。“卫福部”调查近5年来陆客医疗费的欠费情形,累计已近500万元,其中去年就占了近400万元。
台“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说,“观光局”将要求陆客来台须提供相关的保险证明。根据现行作法,陆客只要检附保险证明就可办证;但新修正的相关规定已明定,陆客申办入台证件时,都必须检附投保旅游伤害保险与突发疾病保险的证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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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5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