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与公司协定不买社保折现800/月 转正便被炒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人社宣)工伤赔偿、“社保折现”、产假工资纠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发布了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十大案例,主要涉及工程转包与工伤赔付、劳动关系认定、集体欠薪、未订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女职工产期待遇、加班费及经济补偿、未依法参保的法律责任等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劳动权益保障热点问题。
市人社局介绍,此次发布十大案例,旨在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预防化解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促进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近年来,广州市积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方法,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街(镇)、村居(社区)和企业,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最大限度地把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街(镇)100%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联合下发了《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工作方案》,成立全省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推动各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从市到区构筑了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体系。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联合调解,点面结合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
十大案例
(一)工伤赔付纠纷 高效调解 工伤[案情介绍]
申请人杨某,工作中被割伤脚筋,经认定属于工伤,鉴定工伤等级为9级。工伤发生后,包工头支付了医疗费并赔偿部分款项,但明显少于法定的赔偿数额。申请人与转包的单位、包工头(下合称工伤责任方)多次协商,要求补足赔偿差额均遭拒。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1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9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000元;医疗费1416.8元;住院伙食费420元;交通、住宿费2913.5元;鉴定费390元。上述款项共计110140.3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由于包工头已支付了部分款项,在调解过程中劳动者要求责任方赔偿不低于50000元。后来在调解员的积极调解下,责任方最终愿意赔偿55000元,该赔偿数额高于劳动者的期望,体现了公平、合理。
(二)37人集体讨薪情绪激动
“点对点”巧化解
[案情介绍]
2017年5月8日, 越秀区某休闲中心37名员工反映该公司未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共计21.69万元。该案涉案员工人数较多,诉求仅为欠薪,劳动者讨薪心切、情绪激动,是典型的集体欠薪案件。
[调处和履行结果]
本案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为劳动者全数追回共计21.69万元的欠薪款,避免了该集体劳动争议演化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饭店欠薪 竟涉四家公司
[案情介绍]
某投资管理公司于2010年6月租赁了某管理公司所属的场地,后又将该场地转租给某贸易公司。2013年6月20日,某贸易公司将该饭店的经营权发包给某餐饮公司,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某餐饮公司承担所聘用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责任及福利待遇等,但餐厅内悬挂的工商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名称均为某贸易公司。后因纠纷,某餐饮公司经营的“某饭店”停业,餐厅内部胡某等129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贸易公司和某餐饮公司共同支付在职期间被拖欠的工资共计203.56万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通过梳理出各公司之间纠纷的焦点,以及劳动者与各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由此进一步判断本案劳动关系的适格当事人及责任承担主体,再以此作为引线,寻找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共同点,从而打开调解的突破口。最终,某贸易公司、某餐饮公司和劳动者签署了调解书。
(四)三轮劳动仲裁 矛盾激化
[案情介绍]
甘某于2017年1月1日入职某开发公司从事电工、维修等工作,在职期间该公司没有为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5月25日,甘某在工作中被住户投诉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事后,甘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某开发公司,后经调处双方达成和解,甘某签署《声明及保证书》,后因双方在办理失业救济金的问题上产生争议,甘某于2017年7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开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该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审理后仲裁委支持甘某上述仲裁请求。2017年11月,甘某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开发公司支付赔偿金、加班工资、双倍工资。仲裁委审理后驳回甘某上述仲裁请求。甘某对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第三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开发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损失、失业救济金。
[调处和履行结果]
通过沟通及交流,甘某在权衡利弊以及分析风险后,提出2000元的新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了2000元的调解方案,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协调和组织下签署了调解书,甘某撤回在法院的起诉。
(五)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索赔双倍工资差额
[案情介绍]
孙某称其于2017年2月22日入职某化妆品公司,职务是华南区销售总监,入职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仅支付基本工资。2017年5月23日,公司以孙某不适合公司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承诺会将入职以来的提成和补贴计算给孙某,但未按承诺支付。孙某书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某化妆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化妆品公司向孙某支付工作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0660元;支付拖欠孙某提成工资32097元以及补贴870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6314元;上述款项共计97771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经调解,孙某与某化妆品公司达成调解意向,仲裁委出具调解书,并约定了调解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孙某与某化妆品公司均委托代理人到仲裁委签收了调解书并执行了调解方案。
(六)“背靠背”调解 化解产假工资纠纷
[案情介绍]
申请人刘某2016年4月6日入职被申请人广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任设计师,月工资7000元,双方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产假待遇纠纷,2017年9月6日刘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1。产假工资差额18000元;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4000元;3.2017年春节期间工资1633元,共计33633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本案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与当事人分别单独谈话,申请人情绪缓和后,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被申请人提出可以支付劳动者18000元劳动报酬及14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申请人表示愿意接受其和解方案。
(七)手语翻译+电脑 助聋哑农民工讨回欠薪
[案情介绍]
聋哑农民工陈某入职番禺区某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平时工作时间长,有时工作至晚上十点后才能下班。上班20天后,公司提出让陈某离职,但拒付其劳动报酬,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调处和履行结果]
由于存在沟通障碍,工作人员向番禺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了手语翻译到场协助。双方当事人到钟村调解室协商该争议,调解员和相关调解工作人员通过电脑输入文字的方式,了解诉求、事实与理由,并积极调和。最终某商贸公司同意当场支付陈某劳动报酬3166元,陈某撤销仲裁申请。
(八)“社保折现”的书面约定违法 付[案情介绍]
孙某、谢某和王某3人于2017年8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入职后,公司未与3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转正时间以及薪资、岗位,并书面约定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险,公司将每月社保费用折现为800元支付给3人,孙某、谢某和王某自行承担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后果。待三人转正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孙某、谢某和王某遂即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调处和履行结果]
三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意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孙某、谢某和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孙某、谢某和王某将社保折现的金额退还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依法为三位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
(九)公司搬迁到外市 劳动者索赔 工伤赔付纠
[案情介绍]
郑某于2014年6月进入A公司,2017年1月15日双方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南沙区某工业区。2017年1月公司公告,将整体搬迁至B市,企业安排班车每周五接送员工返回广州市区。2017年12月26日,郑某到南沙区黄阁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反映:由于新址远离广州市,郑某不愿到B市工作,诉求要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调处和履行结果]
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诉求,从生产经营、资金支出、社会影响等多角度同企业负责人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经调解员耐心讲解及反复沟通,A企业负责人决定重新拟订搬迁方案,并授权专人全权办理“仲裁审查确认置换调解书”等相关业务。
(十)印花厂追讨经济赔偿未果
以欠薪怂恿工人拦路
[案情介绍]
某印花厂2016年1月起租赁增城区某华有限公司厂房经营印花业务。根据增城区环保整治工作安排,某华有限公司需在2018年2月10日前停止排污。因某印花厂拖欠某华有限公司水电气费,2017年10月10日被某华有限公司停止供气、供水。2017年10月18日起,某印花厂17名股东以厂房出租方某华有限公司在环评手续不齐全情况下仍将厂房租予其经营造成其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多次到增城区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信访,经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未果。
2017年10月30日,某印花厂温某等多名劳动者到新塘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反映某印花厂拖欠其工资。后经核实,共拖欠72名劳动者2017年4月至10月的工资130.588万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经调处,某华公司同意全额退回80万元租赁押金用于垫付工人生活费。另外股东肖某、邹某分别是该厂业务经理及业务员,经调处后均同意放弃领取工资,某印花厂全部结清其余70名工人工资108.1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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