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受贿2亿:有人没“进贡”一定会牢记
巨贪总有各种贪腐理由。据报道,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涉嫌受贿近2亿元,“‘红包’多到记不清”。令人诧异的是,他交代问题时竟搞出一套“交往不交易”、“拿钱没办事”的说辞,认为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权钱交易,收点“红包”礼金不过是“礼尚往来”。“交往不交易”、“拿钱没办事”的观念与行径,简直如同掩耳盗铃,欺骗组织,更欺骗自己、毁己一生。
稍稍了解一下案情便可知晓,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交往”但“不交易”的事。据查,黄柏青在省水利厅经营的“利益分割”早就是系统内公开的秘密。他把重大工程项目如同“分猪肉”一样在多个关系人间分配,其妻儿更是大肆受贿、索贿,同私企老板打得火热,水利、电站、采砂都成为可以买卖的“标的物”。这一桩桩交易、一笔笔赃款,全部浮出水面,无所遁形。
值得关注的是,黄柏青案中,确实有些老板递上来的“红包”当时没有直接兑换到现实利益。但实际上是,一方面他索贿受贿太多,难免遗忘一些请托事项,甚至家中随便一个装有6万欧元的信封都想不起是谁送的,可要是有人没“按规矩进贡”,是一定会被牢记并被穿小鞋的;另一方面,就算是没有现场交易,他往往也在暗中庇护行贿者,形成长期交易。
这种“背地打伞”的现象十分恶劣。对当地一些相关行业的私企老板来说,花钱买个心安,至少不会被找麻烦,相当于交了“保护费”。对贪腐者来说,一手拿钱,一手放松审批暗门,实际上也扭曲了市场竞争,造成不公平交易,危害巨大。由于这种“保护伞”向市场、向社会释放了更广泛的“不交钱就没好果子吃”的索贿信号,某种意义上比“一锤子买卖”的性质更为恶劣。
因此,对于隐蔽的“交往不交易”、“拿钱没办事”,执纪者更要注意。这种腐败链条非常隐蔽,行贿者有的不愿意暴露,甚至没有直接的诉求,很难调查。而由于参与者少,不涉及复杂的交易事项,群众举报的动力也不足,调查时需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才能彻底锁住牢笼、震慑贪腐。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此案的教训之一在于,必须从小处抓起,坚守廉洁自律底线。须知,“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小处自律不严,大处必然失守。教训之二在于,不能心存哪怕一丁点的侥幸。说到底,违纪就是违纪、犯罪就是犯罪。须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旦拿了不该拿的钱,交往了不该交往的对象,不管找什么样的借口自我安慰,都是自欺欺人。至于由此滑向犯罪深渊,都是可以预见的自我毁灭。(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