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有政策房东有对策 出租屋水电费新政负重前行

23.06.2014  11:23

   东莞实施半年来仍有部分房东“乱收费

  3名房东被物价部门查处

  由于出租屋数量庞大,目前还有大量出租房没有领取租赁许可证,因此市物价局暂未统计已落实并按照终端价收取水电费的出租屋的确切数量。(记者 赵浛锐 摄)

制图 范春天

   东莞时间网讯 从年初到现在,在长安租房居住的马先生一直因为电费憋着气。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屋水电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水电费新规”),出租屋水电费从年初起实行终端用户价格,公摊、损耗费用不得和水电费合在一起收,需另外约定收取。马先生的房东无视新规,仍按旧标准收费,每度电收1.3元。

  多次理论无果,马先生向物价部门投诉,这个月,马先生看到房东将电费调到了0.647元/度。可是,电费降了,公摊费却涨了,加起来每度电还是1.3元。

  市物价局价格投诉热线统计和本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水电费新规”实施半年来,部分出租屋按规定收取了水电费和公摊费用,但也有不少出租屋仍按旧标准收费,或表面上执行新规,实际上换汤不换药。

  实际上,租客抱怨房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乱收费的同时,房东也抱怨如果按新规执行的话划不来。房东和租客还在为各自的利益继续“顶牛”,出租屋水电费新规怎样“落实到户”,对物价部门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

   微调查

  四成多受访者

  仍按“老规矩”交电费

  本报对57位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租客表示自己还是按以前的老规矩交水电费,有40.3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交的电费仍是每度1.1-1.2元。

   两成多的受访者不知道有新规

  调查结果显示,有56.14%的受访者知道有新规定,其中有19.3%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新规定,知道如何计算水电费,其中34.84%的受访者知道新规定,但不知道如何计算水电费。

  也有26.32%的受访者称,对新规并不了解,还有17.54%的受访者表示,直到填写问卷时才了解到新规。有两成多的受访者表示,租住的出租屋已按照新规执行到位。

   常见4元/吨水费、1.3元/度电费

  受访者阿平租住在虎门镇,新规实施后,房东也没有任何要重新签约的意思。“电费还是一块二,有的一块三,水基本都是四块,听说还有的是四块五。”阿平说。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水费收取方面,有24.56%的受访者称被收取3.6元-4元/吨的水费,也有28.07%的受访者被收取4.1-4.5元/吨的水费。在电费收取上,有40.35%的受访者被按每度电1.1元-1.2元收取,还有35.09%的受访者被按每度电1.3-1.4元收取。其中一位常平镇的受访者表示,他所租住的出租屋电费被收取1.5元/度。

   四个原因让租客难享新规利好

  在受访者看来,有四个原因让租客难以享受到新规带来的利好。有64.91%的受访者认为处罚措施没有真正执行,没有震慑力。有64.91%的受访者表示理解管理部门,认为出租屋太多,管理部门无太多人手。有38.6%的受访者表示,虽有规定,有处罚措施,但是高价水电费的“差价利润”让房东仍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与新规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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