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沟通是创造祥和小区的保证

15.04.2016  14:31

  ■ 东 方

  本报报道,4月8日晚,梅城美景花园有业主的车辆被挡在门外,物业公司人员不愿放行。原来,早前美景花园的业主被告知,小区停车费从原来的每月100元要提至120元,并要升级小区门禁系统,门禁卡要限期重新更换。业主们认为,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未尽服务,此次在无协商的情况下,提高物业费、停车费等,他们不能接受。

  无规矩不成方圆,小区的规范管理也不能离开法律法规的轨道。我国《物权法》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的《梅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因成本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物业企业与全体业主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从有业主质疑门禁卡“没人通知说换就换”、停车费未协商就涨价等情况来看,美景花园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在提高管理费问题方面缺乏应有的沟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大多缘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沟通的不到位。小区是一个大家庭,各种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关键要合理协调各方利益。美景花园此次的冲突,物业方面称费用收不齐,入不敷出,所以要涨价;业主们则说不是不愿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须提供合格的服务才可能付费。双方立场不同,自说自话,信息严重不对称,如此恶性循环下,矛盾最终爆发。换句话说,假如物业公司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业主们理解他们的苦衷,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这个矛盾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纵观近段时间梅城和国内一些小区业主跟物业公司之间爆发矛盾的原因,大多与美景花园的情况相类似。

  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搞好小区管理,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需合理定位并扮演好各自角色。当小区管理出现问题时,住户宜积极向业委会、物业公司建言献策,提出整改意见。业委会则需代表广大业主,监督物业公司为住户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而物业公司对住户的意见和要求,需耐心倾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改进服务水平。在小区管理中,物业和业主其实是一种雇主关系,业主付钱买服务,物业拿钱替人“管家”。正所谓“和气生财”,物业和业主之间只有抱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才能实现共赢,共创安定祥和的文明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