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生活垃圾分类有望今年立法 过度包装或将立法限制

18.03.2017  18:33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丹)3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发布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9个法规项目,其中《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滚动到今年3月底进入三审阶段。此外,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被提上立法日程。

   共享单车列入立法还有待观望

  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审议项目包括:《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规定》《广州市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广州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

  其中,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为2016年的立法项目,2016年3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2016年10月提交二审,三审将于今年3月底进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丛翠玲表示,三审将更加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问题,届时将汇总各种观点反复审议论证,“希望法规可以顺利通过,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在《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立法审议的过程中,共享单车进入广州,但在成为市民出行工具补充方式的同时,共享单车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引起各界关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也注意到共享单车的问题。丛翠玲认为,目前将共享单车列入立法中一并考虑并不可行,“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政府对于创新是支持的态度,但要走到立法这一步还需要考虑合法性、可行性等因素。

   过度包装或将立法限制

  除推进《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立法进程外,今年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湿地保护、社会工作服务也将进行立法。值得注意的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被提上立法日程。

  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并于10月提交二审,12月提交三审。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副主任钟洁表示,《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总结广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查找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面上水平。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在保留既有成熟、可行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将就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正向激励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会提出一些新举措。例如,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方面,对商品销售者销售月饼、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过度包装行为作出明确、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在垃圾分类正向激励方面,拟建立强制回收目录产品的回收基金,可用于回收费用的补贴。”钟洁说。

  记者发现,除在立法工作上关注民生外,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工作计划也关注到民生实事。其中,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林永亮等4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议案〉的决议》成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中的001号议案。此外,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工作还将涉及民生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等方面。

责任编辑: GD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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