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书记: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追责

22.08.2014  23:47

  中新网8月2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8月18日,贵州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主持会议并讲话。赵克志指出要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赵克志强调,贯彻好中央部署,落实好“两个责任”,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习中找差距、在学习中补不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做好工作的紧迫感,更加自觉、更加清醒、更加有效地履行好“两个责任”。

  第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市、县,传导到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既突出重点,明确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又找准联系,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三,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建立“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认真梳理、严肃处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要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司法执法等领域的腐败案件。

  第五,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自觉维护良好形象。抓紧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定期报告、述职述责、谈话督导、检查考核、签字背书、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