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佛山市公安局在南海、顺德和三水21个镇(街)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全面开通出境证件受理业务(禅城、高明正在规划建设中),在原来只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业务受理的基础上,增加受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业务。
据悉,受理对象主要包括:佛山市户籍居民;本省户籍居民,须持佛山市签发有效期一年(含)以上居住证,其中16周岁(含)以下,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免提交居住证。业务点受理范围有: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但出入境其他业务(赴港澳定居、探亲、逗留、商务及赴台商务、应邀等)仍须到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夏小荔 魏巍 编辑:小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