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论自由,没有谣言自由

03.05.2015  12:05

近日,军队保卫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联手整治网上涉军谣言信息,邓某、王某、郝某等10名编造传播谣言人员依法受到查处,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罚款和教育训诫处理。

这类因“谣军”而受到查处的事,也不是第一次:2012年3月,李某、唐某等6人网上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被依法予以拘留和教育训诫;2013年8月,张某造谣抹黑革命英雄,发微博称狼牙山五壮士“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张某被军队和广东警方抓获,拘留7天;2015年3月26日,网民洪某在腾讯微博捏造散布“海军多名领导被军纪委审查”的谣言被追究法律责任,等等。类似的案件报道频见于媒体,但前车之鉴似乎并没有让一些人悬崖勒马,邓某等10人在微博、微信、论坛编造散布“部队惊天黑幕”“军中黑社会保护伞”“军队高层内斗”等涉军谣言,甚至假借军内人士在境外网站发布“公开信”,最终也步其后尘受到法律制裁。

不是提倡“言论自由”吗,为何网上“调侃”一下军队英模、“设计”几个军事行动的“剧情”都不行?不是有“砖家”说,“允许造谣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宽容谣言是社会大众的民主素养”吗,又为何“因言获罪”?怎么说呢,网络世界若无视责任,就不再是世界而是地狱。回想一下,“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 响水县“爆炸”谣言引发大逃亡4人遇难、“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传言引发民众恐慌、“皮革奶粉”传言重创国产乳制品,等等,这些谣言对社会发展的破坏,不亚于一场小型战争或瘟疫。若这种所谓“言论自由”存在的意义只是伤害公民权利和国家利益,试问哪个国家能够容忍?那个国家能够放纵?

再看网上涉军的谣言,一样猛于虎恶如蛇。层出不穷的涉军谣言,严重损毁军队形象,干扰军队正常工作训练,破坏国人关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热情,动摇军心士气,影响军队战斗力。然而,纵使大家都知道涉军谣言对长城永固的危害,但仍有一些人怀着各式各样的目的,摇着各式各样的“言论自由”大旗,以“谣军”为乐甚至靠“谣军”为生:《笑喷了,数学帝分析雷锋同志拣粪》《经不起推敲的邱少云》《“完美军人”欧阳海是怎样塑造出来的?》等文章对军队英模的造谣污蔑从未消停,甚至连加多宝这样的知名企业也成为帮凶;故意忽略天气、管理、运营等因素,将航班延误事件中的矛头指向军交空管,编造“我国空域80%用于军队”等谣言,把网民对航班延误的怒火引向军队和军演;“魏克漫画”(已多次封号)等大V指名道姓地造谣传谣,污蔑一名解放军飞行员因为替党说话死了全家,“自己被警车撞死、老婆改嫁上司、父母为反拆迁自焚”;“报人老罗”“演员孙海英”等一群网络名人,不约而同地传谣称,国防大学内蒙古籍的梁方教授是四川籍前国防部长梁光烈的女儿……这些谣言,看似只是对军队英模、个别军人或个别事件的诋毁抹黑,实则是一些人意图通过极力夸大军队腐败病入膏肓进而动摇民众对国防与军队建设信任和支持。

所以,邓某等人的被查处纯属咎由自取,连日来很多网民发帖除了恨“来得太晚”,就是盼更多造谣雷锋、邱少云、黄继光及军队军人的黑手被斩。毕竟,对于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来说,有言论自由,但永不会有谣言自由。相信运用法律武器惩治造谣军队的不法分子,只是起点而不是终点。所以,也奉劝那些造谣或传谣者,万不要把网络当成法外逍遥之地。否则,因造谣而受到法律惩处的,不会只有秦火火,不会只有“立二拆四”,也不会只有邓某、王某、郝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