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服刑犯越狱细节 因抢劫被判九年

11.08.20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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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抢劫罪于2012年3月20日被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2年7月,张云明被投入黑龙江省未成年管教所服刑。日前黑龙江一95后服刑人员越狱20小时后被抓。据悉,该犯曾因抢劫罪被判刑9年,已服刑三年,但在8月8日20时许越狱,随后黑龙江警方发布通缉令悬赏5万抓捕。

  据介绍,越狱犯叫张云明,汉族,小学学历,今年20岁,2012年3月20日因抢劫罪被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2年7月投入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2015年8月8日晚上张云明逃脱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省公安厅、武警部队派出警力协助追捕。据知情人透露,张云明首先是跳到有铁丝网的围墙上,然后冒险穿越电网跳到墙外潜逃,越狱过程中张云明腿部受伤。

  逃犯系深夜翻越围墙脱逃 涉事管教所曾被爆所内殴打犯人

  记者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在公安民警、监狱民警和武警官兵的协力配合下,8月8日脱逃的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人员张云明,于9日16时40分被成功捕获。

  据悉,8月8日20时左右,在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张云明翻越围墙脱逃。事发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启动了应急预案,并协调黑龙江省公安厅、武警部队派出警力协助追捕,印发了“协查通报”。通报称,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罪犯即予拘留,并报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对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罪犯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伍万元奖励。

  据了解,这也是继去年延寿暴动越狱案之后,当地不到一年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案犯脱逃案件。与延寿那起暴动越狱案三名案犯所在的成人监狱不同,张某2012年因抢劫罪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由于当时未满18岁,所以当年就被投入了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根据记者在网上查询的相关资料,由于管教所位于市区,院墙出去直接对着市内公路,所以除了可以进入主城区外,向相反方向还可以进入城郊的两个新区。

  不到一年时间,连续发生两起越狱案件,当地公安部门和监狱管理部门是如何回应的?现在都采取了哪些补救措施?延寿暴动越狱案今年4月末和5月中旬分别对逃犯和监狱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审,根据庭审内容可以看出,实际监狱的日常管理和人员的配备都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是造成案犯成功越狱的主要原因。对于此次为何一刚满20岁的年轻人可以单枪匹马、轻易跳墙逃脱?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当中出现了哪些漏洞?监狱人员是否玩忽职守?截至目前,相关部门都表示暂时不能透露。

  该管教所曾在2013年被曝出所内殴打犯人,而且殴打视频在网上一度得到传播,当时监狱管理局承认工作存在问题,并对干警进行了整顿,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分。

  ■相关链接

  延寿越狱犯

  被诉暴动越狱

  2014年9月2日凌晨4点左右,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杀害了一名管教,抢走一部手机和衣物后脱逃。案发后,公安部将三人列为A级逃犯,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缉捕工作。三人逃脱的第二天,王大民和李海伟先后落网,高玉伦在逃脱后的第10天被警方抓获。

  2015年4月28日上午9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哈尔滨延寿越狱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犯有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